货物保险
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。发货人选择此项服务时,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件物品内件实际价值一致,每批物品保价金额,多为1000万元人民币,保险费按所投保险金额的5%收取。保价货物如发生丢失,损毁或短少,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,但不超过相关货物的保价金额;未保价货物如发生丢失,损毁或短少,按实际损失赔偿,不超过所付运费的2倍;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